市藥監局召開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質量
安全監管工作部署視頻會議
12月9日,天津市藥監局組織召開視頻會議,部署加強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市藥監局相關處室、各監管辦、市藥品審批查驗中心、市不良反應中心、各區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參會。
會上,市藥監局藥品監管處圍繞疫苗全周期監管、地產新冠治療藥物生產監管、重點監測品種流通和網絡銷售監管、重點品種零售情況監測以及保障藥品供應等方面工作進行部署。
會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各級藥監部門全力確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的質量安全,督促零售藥店充分發揮“哨點”作用,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做出了應有貢獻。當前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和新任務,全市各級藥監部門要堅決克服麻痹和疲勞思想,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強化使命擔當,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的生產供應、流通使用等各環節、全鏈條的監管,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會議要求,一要加強疫苗監管。加強我市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壓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督促企業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規范疫苗儲存、運輸管理,確保全過程符合要求。加強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評價工作。二要加強新冠治療藥物監管。針對本市地產治療藥物加強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督促企業持續合規生產,嚴格進行變更研究管理,嚴格按照批準的處方和工藝組織生產。三要加強新冠治療中藥的監管。對群眾高度關注的“三藥四方”、列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和本市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中成藥、中藥飲片及中藥配方顆粒,針對性地加強監管。四要加強流通環節監管。督促企業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緊盯重點品種的經營渠道,督促企業合規經營;督促零售企業加強購進渠道管理和藥學服務,嚴格落實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督促藥品網絡銷售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五要防范相關產品流入非法渠道。督促持有人建立信息化追溯體系,實現相關藥品疫苗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臨床試驗申辦者/申請人、臨床試驗機構和藥品檢驗機構要加強自身管理,嚴防試驗或者檢驗用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會議強調,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一是領導積極靠前指揮,帶隊深入重點企業、監管一線開展檢查和調研,在做好監管的同時,做好服務,協調解決企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指導企業有序生產經營。二是嚴格執法,加強案件查辦。對問題線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存在風險隱患的,堅決采取有效風險控制措施;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三是加強協作,形成合力。要加強與屬地工信、公安、商務、衛健等有關部門聯動協作,保障疫苗、藥品產能儲備和穩定供應,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
下一步,市藥監局將由局領導帶隊到我市疫苗生產、藥品批發、連鎖總部等重點企業開展疫苗藥品質量管理和供應情況的調研督導,確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療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效落實,切實維護藥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