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關于進一步優化醫療服務流程引導患者有序就醫的通知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就醫流程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指導各盟市進一步優化醫療機構就醫流程,科學引導患者有序就醫,統籌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級分類救治和日常醫療服務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協同參與機制,減輕醫療機構診療負擔
(一)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提高群眾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通過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新冠疾病政策措施,科普預防救治、居家康復、個人防護、藥物及抗原試劑使用等知識,回應社會關切、減少群眾焦慮,引導群眾做好防護、合理就醫,儲備適量解熱鎮痛日常藥物和抗原試劑,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對于高齡老人、有基礎性疾病患者等重癥高風險人群出現持續高燒不退、呼吸困難等情況,及時引導就診。
(二)開辟綠色通道,快速分流新冠輕癥和慢病患者。開辟新冠輕癥患者綠色通道,調劑資源在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黨群活動室、核酸采樣小屋、健康小屋等場所開設簡易配藥門診,提升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用藥強度,為患者基礎治療提供支撐。加強慢性病患者接診資源統籌,醫院可在普通內科、老年醫學、全科醫學等科室設置簡易配藥門診,為慢性病患者提供“一站式”長期處方開具和取藥服務,減少患者院內流動,減輕醫院普通門診、發熱門診接診壓力,保障更多的醫療資源救治急危重癥患者。強化警醫聯動,做好就醫人員引導分流,保證醫療機構正常秩序。對于就診完畢的患者,醫療機構引導患者有序離院,確保醫療機構內人群快速疏散,維護診療秩序。
(三)推廣互聯網診療及咨詢服務,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已經建設互聯網醫院的公立醫院,全面組織醫務人員在互聯網醫院排班出診,符合建設互聯網醫院的公立醫院要加快建設進度并提供服務,不具備建設互聯網醫院的醫療機構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為群眾提供線上24小時咨詢服務。各地要通過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等多種渠道及時公布診療信息,有效引導復診、慢病開藥、健康咨詢群眾通過互聯網獲得服務,緩解120急救電話咨詢和線下接診壓力。各地要升級擴容互聯網存儲資源、優化升級信息系統,加強數據安全管理,配足工作人員,保持互聯網醫院、線上咨詢服務渠道通暢。
二、優化診療流程,提升醫療機構服務能力
按照防重癥、降死亡的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要樹立“不再關注陽性與否,更加關注生命救治”理念,科學預測發病人群數據,合理調配醫療資源,優化診療救治流程,將工作重心轉到影響群眾生命的疾病診治工作中來。
(一)統籌醫療資源,為重癥救治工作提供保障。各地要統籌調度轄區內醫療救治專家資源,組建重癥醫療救治專家隊伍,建立巡查會診轉診制度,專家定點下沉指導制度,按片區落實對重癥患者救治技術指導,形成每日重癥患者專家會診、日清單、專家組多學科聯合會診、急危重癥患者病情評估等工作機制;二級以上醫院按要求做好急危重癥病房和重癥床位的改造準備工作,加快完成重癥救治醫護人員培訓,制定急危重癥救治流程和預案,為高齡(有嚴重基礎病)、孕產婦、新生兒、心腦血管疾病、腫瘤放化療、血液透析等重點人群救治工作做好充分準備;合理擴充各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診室)、急診接診診室資源,調劑醫療力量向發熱門診、急診傾斜,有效應對患者就診驟增壓力;強化120急救資源統籌,重點保障急危重癥和老年患者急救轉運,利用社會力量或第三方資源,補充非急救患者轉運需求;建立起院前急救、院內重癥一體化救治體系,確保急危重癥患者全流程、全環節接診救治工作的暢通及時。
(二)推進急危重癥預警機制建設,加強老年重癥患者管理與救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為轄區內(居家、養老院)高齡有基礎疾病老年人建立管理臺賬,摸清底數,實行屬地網格化管理。推進急危重癥預警機制建設,加強高齡有基礎性疾病老人(特別是農村牧區高齡老人)的監測預警,對于年齡大于70歲、血氧飽和度小于90%,呼吸困難、頻率超過30次/分,血壓高于或低于基礎血壓30%的潛在急危重癥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第一時間協助評估識別,及時轉診至指定醫療機構開展救治。盟市級三級公立醫院參考高危孕產婦管理模式,分區包片負責老年重癥患者收治工作,降低其他醫院救治老年重癥患者死亡風險;加強老年重癥患者收住院救治工作,杜絕發熱門診等非急救、非住院區域死亡病例發生;建立三級公立醫院老年重癥救治日報告制度,依托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平臺監測老年重癥患者救治工作,并納入績效考核指標管理,定期進行通報。加強旗縣醫院收治農村牧區老年重癥患者能力建設,發揮對口支援作用,指定一家盟市級幫扶醫院建立綠色通道,接收旗縣醫院無法救治的轉診重癥患者。
三、強化綜合保障,確保醫療機構正常運行
(一)加強藥品儲備,分級分類保障供給。各盟市全面加強藥品儲備,按病按需分級分類確定藥物清單,建立7x24小時不間斷藥品保障體系。二級以上醫院在儲備常規藥品的同時,以常規3個月用量動態儲備上呼吸道感染抗菌藥物、呼吸系統感染輔助用藥、流感治療藥物、新冠相關藥物及抗原試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常規3個月用量動態儲備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常用藥物、退燒止咳藥物和抗原試劑;充分發揮中藥(蒙藥)的作用,為群眾提供中藥、蒙藥制劑服務;社會零售藥店保障抗原試劑和非處方類退熱、止咳、抗感染等常用藥物供應;充分發揮“小藥箱”載體作用,為邊遠地區群眾更新配備必需藥品,開展巡診服務;互聯網醫院要為群眾提供購藥寄藥服務、加強復診、慢病長處方配藥服務供給;鄉鎮、社區居(村)委會要安排志愿者為高齡老人等出行不便人員,到鄉鎮衛生院(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零售藥店、二三級醫院代購藥。
(二)快速處置疫情,確保涉疫區域快速恢復服務。醫療機構出現涉疫時,按照病區、診室等范圍實施環境采樣和消殺,做到“快封、快篩、快消、快解”,不封控院區,不影響正常醫療活動開展。對醫療機構內感染判定進行科學分析和研判,不得隨意以醫療機構出現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為由定性醫院感染并進行處理處罰。
(三)統籌醫護資源,保護醫療機構救治力量。各地要建立醫護人員減員返崗臺賬,做好醫護人員身體恢復摸排和科室人員返崗預測工作,動態優化和調整醫務人員編組、醫療力量配備與工作班次安排;通過招聘、返聘醫護人員,招募退役軍隊醫護人員等方式,多渠道擴充醫療衛生人員隊伍;加強對病毒變異毒株致病性特點和規律的知識培訓,嚴格執行感染防控措施,提高工作人員防護,正確選用和佩戴醫用防護設備,做好醫務人員健康監測和疫苗接種工作,落實家庭、單位“兩點一線”要求;盟市衛生健康委要協調有關部門和醫療機構,制定并落實關心關愛醫務人員措施,合理提高醫護人員待遇,在崗位聘用、評先評優、職稱晉升、工傷評定等方面出臺具體辦法。
(四)強化統籌協調,做好醫療救治和醫療服務保障。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醫療防控組《關于成立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的通知》(內防指醫控字〔2022〕210號)要求,在醫療防控組下成立由衛生健康牽頭、多部門配合的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專班,負責醫療救治和醫療服務保障的綜合協調、基層健康管理與診療指導、醫療救治指導、督導檢查、宣傳科普等工作,建立起職責清晰、運行順暢、落實到位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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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醫療防控組
2022年12月22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北方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