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是適應社會和市場需求的專業技能人才。是指接受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的專業人員。合格后,可從事營養指導、營養和食品安全知識傳播,促進公共衛生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公共營養師人才培養工作,決定開展公共營養師考試工作,定于組織一批公共營養師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級別
四級公共營養師
三級公共營養師
考試時間
其中:
理論知識考試90分鐘:09:00-10:30
技能實操考核60分鐘:10:30-11:30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5日,即刻開課發書學習
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與技能考核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考核均釆用機考的方式。
1.考試分值:理論知識100分,技能考核100分。各60分及格。
2.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考試方法
考慮疫情常態化防控,統一采用線上考核方式或者線下機考。
報考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申報條件者,均可報考。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證書查詢
學員參加四級、三級培訓并通過考核者,將由中國營養學會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公共營養師職業能力評價證書》,并在中國營養學會會員系統備案,供工作服務或工作更換、 繼續教育和晉升等查詢證明。
職業定義
公共營養師是指從事人群或者個人膳食營養狀況的評價與指導,傳播營養、平衡膳食與食品安全知識,促進社會公共健康工作開展的專業人員。
報名對象
1.護士、醫生、疾控、衛生保健、社區醫療等醫務工作者;
2.體檢中心、基因檢測中心、功能醫學檢測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慢病調理中心、康復理療中心、月子護理中心、養老護理中心、藥膳食療中心、中醫養生會所等從業人員;
3.直銷系統、電商微商、保健食品、藥品、營養食品、特膳食品、美妝品銷售人員與市場推廣人員;
4.賓館、酒店、食堂、餐廳、機關、軍隊、學校、幼兒園、團膳中心、中央廚房的廚師、服務員、營養配餐人員;
5.從事營養與食品衛生教學、科研、食品衛生監督和檢測的工作人員;
6.健身教練、美容師、體雕師、塑形師、育嬰師等;
7.其它有志從事營養職業的各類人員。
證書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