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防范化解生產領域食品安全風險,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從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工作、加強企業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加強重點區域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加強重點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加強組織領導五個方面作出明確要求,安排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風險排查防控。
《通知》突出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重點環節,科學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形成風險排查防控共治合力,保障食品質量安全,著力提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獲得感、滿意度。
一是聚焦群眾關切。針對消費者投訴舉報、輿情信息、“3·15”媒體報道反映以及監督檢查、抽檢檢測等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食品安全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基礎風險調查和動態風險排查;聚焦重點區域、突出重點食品、聚焦共性問題,開展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把排查防控風險作為工作常態,精準抓好落實。
二是突出重點環節。堅持源頭防范和標本兼治,做到食品安全風險精準識別、“精準拆彈”。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重點排查防控生產加工場所環境衛生條件、設備設施、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等關鍵環節。區域食品安全風險重點排查防控食品生產加工集聚區、食品生產加工產業園、食品加工小作坊園區等重點區域。重點食品安全風險排查防控群眾反映問題較為集中、抽檢不合格率較高、消費者投訴問題較多、特殊人群食用等重點食品品種。
三是全程清單管理。食品生產企業按照排查出的企業基礎風險和動態風險清單,逐條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清單, 并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排查的風險問題,研究防控措施,分類施策,按照“一企一檔”“一域一檔”“一品一策”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風險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風險問題、靶向措施、責任鏈條的清單全覆蓋。
四是形成共治合力。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積極組織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專家開展風險排查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風險防控責任分擔機制, 通過監督檢查、責任約談、進駐督導、典型曝光等多種措施手段,共同推動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部門監管責任以及企業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