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依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國辦發〔2019〕24號),落實《推進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20年工作計劃》(國健推委辦發〔2020〕1號)中關于“加強營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開展營養專業人才規范化培訓工作,公共營養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掌握職業道德及相關法律法規,醫學、營養學、人群營養、食物營養與食品加工衛生、膳食營養指導、營養教育和社區營養管理等基礎知識,掌握膳食調查與人體營養狀況測定評價、膳食指導和評估、食物營養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營養干預等知識和技能。
二、報名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試行)》申報條件者,均可參加培訓。
1、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考試與發證
(一)開考級別:四級公共營養師、三級公共營養師。
(二)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與技能考核兩部分,均采用機考的方式。
(三)考點安排:由中中心統籌安排考生就近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