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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的報名經驗指南,期待對大伙兒起到作用
很多人初學者學生不清楚如何去報名考試這些難題。下邊給我們介紹一下營養師的報名經驗指南,期待這些經驗能夠對大伙兒起到作用。
考試詳細介紹
營養師職業資格考試是由勞動部統一的考試,專業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社會保障部文化教育中心授予專業技能培訓資格證書。
依照國家職業規范分成四級營養師(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四級)、三級營養師(我國職業資格證書三級)、二級營養師(我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一級營養師(我國職業資格證書一級)。
考試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人群營養基礎、食物衛生基礎、營養咨詢和教育、食品營養評價、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干預等。重點學習并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
考試大綱
公共營養師考試大綱沿用之前大綱,具體如下:
三級技能
第一章膳食調查和評價
第一節食物攝入量調查
一、能力要求
1、能設計回顧法和記賬法食物量登記表
2、能用記賬法進行人群食物消耗量調查
3、能用24小時回顧法進行食物攝入量調查
4、能進行標準人系數和人日數換算
5、能用記賬法資料計算食物和營養素攝入量
6、能用回顧法資料計算食物和營養素攝入量
二、相關知識
1、回顧法和記賬法表格設計要點以及記賬法的使用范圍及優缺點
2、食物消耗量記錄要點采集者退散
3、回顧法基本要求和技術要點
4、記賬法基本要求和技術要點
第二節膳食調查結果的計算與評價
一、能力要求
1、能評價和分析膳食能量
2、能分析和評價膳食營養素攝入量
3、能進行膳食模式的分析評價和報告
4、能建立膳食調查數據庫
二、相關知識
1、人日數換算要點
2、進餐人數登記要點和標準人系數計算
3、食物實際消耗量計算來源:
4、能量和營養素攝入量、來源分布計算要點
5、數據庫相關知識
6,………………等等
考試介紹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勞動部統一組織考試,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分為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考試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人群營養基礎、食物衛生基礎、營養咨詢和教育、食品營養評價、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干預等。重點學習并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
考試大綱
公共營養師考試大綱沿用之前大綱,具體如下:
三級技能
第一章膳食調查和評價
第一節食物攝入量調查
一、能力要求
1、能設計回顧法和記賬法食物量登記表
2、能用記賬法進行人群食物消耗量調查
3、能用24小時回顧法進行食物攝入量調查
4、能進行標準人系數和人日數換算
5、能用記賬法資料計算食物和營養素攝入量
6、能用回顧法資料計算食物和營養素攝入量
二、相關知識
1、回顧法和記賬法表格設計要點以及記賬法的使用范圍及優缺點
2、食物消耗量記錄要點采集者退散
3、回顧法基本要求和技術要點
4、記賬法基本要求和技術要點
第二節膳食調查結果的計算與評價
一、能力要求
1、能評價和分析膳食能量
2、能分析和評價膳食營養素攝入量
3、能進行膳食模式的分析評價和報告
4、能建立膳食調查數據庫
二、相關知識
1、人日數換算要點
2、進餐人數登記要點和標準人系數計算
3、食物實際消耗量計算來源:
4、能量和營養素攝入量、來源分布計算要點
5、數據庫相關知識
.....................
考試時間
公共營養師考試時間各地不同,考試公告由當地資格鑒定機構公布。
報名時間
公共營養師考試報名時間各地不同,一般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公告由當地資格鑒定機構公布。
報名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查詢將于考試結束后一至兩個月內進行。
考試證書
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個月后發放。
鑒定考試合格的學員將獲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國家認可、全國范圍內使用的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鑒定方式
分為職業道德、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其中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題型是選擇題,采用題卡作答。專業技能考試題型是綜合應用,采用紙筆作答。考試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營養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具體考評辦法:
1、按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領取準考證;
3、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5、有一科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報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