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李喆
能量,240kj;碳水化合物,8.7g……如今,食品包裝上的一系列數字,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關注。然而“標營養”就真營養嗎?以某超市的一款兒童水餃為例,售貨員一直在宣傳“低鹽”,但含量表顯示,這款兒童水餃每100克的含鈉量比同品牌普通水餃還要多200毫克。(10月12日《北京晚報》)
“0糖,0脂,0卡”“富含膳食纖維”“滿足每天維生素需求”這些營養標簽,于消費者而言并不陌生,而如此“標營養”無外乎是為了迎合消費者的需求。甚至正如媒體所言,“營養概念”超越了口味,成了吸引消費者的最大噱頭,只不過,名頭越多,消費者越糊涂。
事實上,食品營養標簽很可能是“亂花漸欲迷人眼”。有的消費者購買“0脂”乳酸菌飲料,原本以為自己買到了“健康食品”,之后才認識到“0脂”只意味著不含脂肪,卻不代表低糖低熱量,因為糖含量一點都不少。
對于上述現象不能縱容,一方面,需要“規則”更加完善。據悉,我國現行食品標簽中,已強制標識核心營養成分——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以及能量數值。國家衛健委正組織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進行修訂,新標準有望增加預包裝食品對糖和飽和脂肪的強制性標識要求。
另一方面,需要市場監管執法持續發力。對一些亂標、錯標產品成分含量的企業,要依法進行處罰,責令改正。同時,應加強相關知識的普及以及消費警示,使消費者正確認識食品營養標簽,謹防被一些噱頭所蒙蔽,從而使自身權益受損。
此外,消費者也應該養成健康消費觀。比如,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南,成年人每天游離糖的攝入量不應超過50克,最好不超過25克。而據專家介紹,很多減肥人士只盯著能量這一欄看,而忽略了其他指標,并不科學。所以,消費者消費切莫只盯著食品營養標簽,還應該堅持理性消費、健康消費。
企業也應該盡到法律及社會責任。以媒體報道的現象為例,中秋節期間,便有企業在制作月餅禮盒時,為了追求“低糖”效果,在月餅中添加了部分人群不耐受的代糖成分,導致食用者出現腹瀉等癥狀。這樣的情形一再發出警示:企業依法依規行事不僅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對自身發展負責。